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28日公布了《广东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评审出357家机构破产案件管理人,其中一级管理人20家、二级管理人179家、三级管理人179家。珠海市评审为二级管理人的有5家,三级管理人的10家。其中本所入选为二级管理人。
本所自2000年开始办理破产清算案件,作为深耕于破产重整业务的专业律师事务所,走在行业前列。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法释〔2007〕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除企业破产法和本规定另有规定外,法院审理的破产案件一般应当从本地管理人名册中指定管理人。2007年本所既已成为《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的管理人。
2018年10月本所律师陆星州、金长青、彭伟、张小磊、邹在学、许浣玲、黄凯桦作为代表参加了省高院组织的破产管理人考试,从一众机构中脱颖而出并顺利入围。
本所自2000年至今,承办了十几宗珠海有众多影响力的企业破产及清算案件。非凡所先后为珠海神驰集团、珠海银顺商贸有限公司、珠海金侨房产有限公司、珠海金洋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珠海振华焊丝企业有限公司、珠海市科大实业有限公司、珠海合众华茂科技有限公司、珠海联创中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斗门区龙基发展有限公司、珠海飞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西部康乐实业有限公司、珠海市易事通发展有限公司、珠海市宏洋基业运输有限公司、珠海市盈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提供破产清算法律服务,积累了承办企业破产案件丰富的实践经验,拥有具备丰富的办理破产案件的实践经验及处理债权债务纠纷诉讼经验的优秀管理人工作团队。